工资未按时发放,男子每日尾随领导

近日,岳阳县司法局新墙司法所联合新墙镇劳动站、村干部,共同化解一起讨薪纠纷。

工资未按时发放,男子每日尾随领导

据了解,李某于2025年8月入职新墙镇某公司,从事厨师工作,约定月薪4500元。截至今年4月份,李某工资均按时足额领取。5月份起,随着公司经营状况不好,员工每月工作时间只有10天左右。李某提出辞工申请,公司与其协商,口头约定按照150元/餐补助工资,待10月份公司效益好了,再按照4500元/月发放。到了11月份,李某找公司要求补助工资,按照李某理解从5月份起每月按照4500元补齐算下来接近3万元,公司不认可。双方经协商,公司同意补助工资8000元给李某,李某不同意,遂每日尾随公司领导讨要补助工资。

最终,在调解人员的劝说下,李某同意作出让步,公司领导也表示愿意在原协商基础上提高工资补助数额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签订书面协议并当场履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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